作為半個(註解:寫作能力有限,無法全職)創作者,進入 web3 的賽道後,也一直有關注「創作者經濟」的相關話題。借著前幾天 Mirror 平台推出 “Subscribe to Mint” 的功能,也想聊聊個人對於此賽道的一些看法,抛磚引玉。( 原文章 Mirror 鏈接:https://mirror.xyz/arthurwu.eth/JtyFaRn8AzN2KXEmQIxocbXqVUo0DbY06BsPSqDQ6gI )
何謂 “創作者經濟”#
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,「創作者經濟」一詞指代的是:在互聯網平台輔助下,允許創作者通過創造數字內容賺取收入的一種新型經濟模式。簡而言之一句話就是,有那麼一批人、通過在網絡上貢獻內容、並且產生了收入,這麼一批人我們稱之為 “創作者”,這個模式我們稱之為 “創作者經濟”。
「有那麼一批人、通過在網絡上貢獻內容」這個不是很容易嘛,的確是的,早在 1996 年蓋茨就寫過一篇文章《內容為王》,主旨是說:互聯網最令人興奮的事情之一是,任何人只要有一台個人電腦和一個調制解調器,就可以發布他們創作的任何內容。但難就難在「並且產生了收入」,我查詢了下頭部幾個內容平台的創作者現狀,Spotify 上 90% 的流媒體版權費被頭部 1.4% 的音樂人拿走,Twitch 平台 50% 以上的收入被頭部 1% 的主播拿走…
“創作者經濟” 是一個遠比「二八法則」更為極端的賽道,基本上每一個你能數得上來的平台都是如此,贏家通吃,肩部(都不能說腰部)以下的創作者活的非常艱難。
以上描述的均是 Web2 下的平台現狀,那麼 Web3 呢?情況會不一樣嗎?
Web2 vs Web3#
“創作者經濟” 生態在 Web2 和 Web3 下,側重點和商業模式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,用戶、創作者、平台三者之間的關係也同樣面臨著改變。
Web2 下的創作者經濟#
在 Web2 平台下,三者之間的關係總結幾點如下:
- 話語權上,平台 >> 創作者 >>> 用戶,平台一家獨大
- 創作者提供內容給到平台,進而平台產生流量;用戶給平台提供數據價值,進而平台產生廣告商業模式盈利
- 創作者與用戶之間基本只有一層 “弱連接”(通過評論、關注、分享等輕互動體現),原因在於如果二者之間形成了較強連接,就一定會跳單去到私域,這是平台所不希望看到的,因此它只能讓二者之間存在弱關係
這是一個畸形且不公平的商業生態,平台本身不創造內容,卻因為有著巨大的品牌優勢,吸引創作者攜內容加入、進而再吸引用戶、產生商業收入,形成閉環。
鏈路上最上游的創作者對於自產的內容,沒有定價權、沒有議價權、甚至沒有控制權,當你完成內容發布的那一瞬間,此內容就與你無關了。你會經常看到幾種現象,創作者辛辛苦苦寫的內容、被平台以不符合要求而禁止發布;平台隨意修改商業分成邏輯,創作者告之無門;有些創作者寫的內容並不那麼吸引用戶的注意力,進而平台在流量側做降權…
而對於用戶來說,則更是被完全剝削。平台側賺取的利潤如果不誇張地說,可能 60% 以上都是由用戶貢獻的。平台因為使用用戶的數據而賺錢,導致的結果是,用戶的數據不僅被完全公開化暴露在網絡中,而且用戶在這商業鏈路中,分享不到任何的利潤。
平台側既做「裁判」、又做「運動員」,它控制整個平台的利潤分配邏輯,權限管理策略,甚至會親自下場引導輿論導向,人為的干預「內容」的流向、「商業」的分配,而沒有任何的掣肘。
用戶們吐槽、創作者們抱怨,但大家都知道只要在 Web2 賽場中,永遠無法脫離巨頭的束縛,重啟一個新的平台去對抗更是痴人說夢。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,大家都在卷,希望卷成頭部的那 1%,因為只要成為那 1%,即使沒有完全的控制權、定價權,到自己手上的利潤仍然可觀,這算是妥協中最好的結果。
Web3 下的創作者經濟#
我把 Web2 下的創作者經濟稱之為「流量生意」,而到了 Web3 時代,我們就真正過度到了以人為本的「用戶生意」。
而到了 Web3,因為創作者產出的內容附加上了 “交易” 的價值,可以直接產生收入。因此與 Web2 非常不一樣的點在於,Web3 下內容開始變的更加重要,用戶因為內容而來,進而會更加關注內容之上,「人」這一層。因此,用戶、創作者、平台三者之間的關係也發生了變化。
- 話語權上,平台、創作者、用戶之間是互利協同的關係,無明顯區分
- 平台提供「工具」及「交易」功能,幫助創作者、用戶利益最大化,形成正向循環
- 創作者與用戶之間具有 “強連接”,創作者提供的內容產生的價值,可以與用戶共享
這是一個多方共贏的商業生態,三者各司其職,共同做大 “創作者經濟” 的蛋糕,每一個人又都能在其中得到相應的收益。
想法 & 思考#
a16z 投資的 Rally,作為 Web3 賽道下創作者經濟生態探索的先行者,於 2023 年 2 月也宣告了失敗。有幸與參與其中的 Rally 聯創諮詢過為什麼擁有著巨大投資資金、豪華團隊背景,最終也會折戟,得到最大的體會有如下幾點:
- 現如今環境下,Web2 與 Web3 是完全割裂的,90%(比例可能更高)以上的 Web2 用戶認為 Web3 是詐騙。那當一個 Web3 的品牌想進入 Web2 領域,找一些頭部的代言人,難度是極其之高的
- 拿到的錢多有錢多的壞處,這意味著團隊的戰略只能高舉高打,無法從某一小個領域先切入縱向做深了,再拓寬
除了 Rally 之外,國內外還有很多 Web3 的項目在深耕創作者經濟生態,2022 年該賽道就有超過 100 個項目,融資額約 6.62 億美元。
在當前 Web3 大環境下,“創作者經濟” 生態項目估值並不高,很多投資人可能看不太上這個領域,因為見效慢、回報低。但它一定是一個好的賽道,因為 Web2 下對於創作者、用戶的剝削問題,從技術層面上來說確實可以在 Web3 得到很好的解決,無非是項目方需要考慮好 2 大問題:從哪環切入?怎麼切入?
後面會專門詳細寫一篇針對以上 2 個問題的個人思考。
也歡迎大家隨時找我交流溝通,TG:Arthurwu24、WeChat:arthurwu2020